一、資格條件:
(一) 大學(含)以上畢業,以傳播、電影、文學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 影視相關經驗,至少三年(含)以上。
(三) 具備媒體管理、影視行銷、或版權洽談經驗尤佳。
(四) 具備台灣電影史及華語電影史基本素養。
(五) 對著作權有基本了解。
(六) 熟悉至少一種影視剪輯軟體。
(七) 精準的口語表達及文字溝通能力。
(八) 具有文書處理能力,如PPT、Word、Excel等。
(九) 溝通協調能力。
(十) 危機處理能力。
(十一) 具學習新技能之能力。
(十二) 需具基礎英文能力。
(十三) 具問題處理能力。
(十四) 團隊合作精神。
二、工作項目:
1. 承辦含答覆館藏租借及授權利用相關之洽詢在內之館藏租借及授權相關業務,及相關行政作業等。
2. 協助規劃及執行館藏既有權利文件之整理、盤點與契約更新。
3. 「數位修復影片」及「數位化轉製影片」之授權取得。
4. 協助標準化及優化館藏租借與授權相關的作業流程。
5. 主管交辦其他事項。
三、工作日期:於面試後一週內
四、薪資:依應徵者學經歷以「本中心員工薪資標準表職階」面議敘薪(每月31,000~38,000元)。
五、注意事項:
(一) 意者請於110年4月2日(五)24時前至https://www.104.com.tw/job/789qb?jobsource=checkc投遞履歷。
(二) 應徵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如為身心障礙人士,面試時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